消息来源于济南安防网

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施行,我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这一法规不仅强化了公共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也为安防行业的生产商、销售商及集成商带来结构性发展机遇,必将推动行业技术升级与市场扩容。

 

一、生产商:技术升级与标准引领创造新需求

1.技术创新与标准体系支持

《条例》第四条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视频图像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发展,并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标准体系。这将直接推动安防设备生产商加大研发投入,开发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性能摄像机、智能分析系统以及安全防护产品,抢占技术制高点。

2.产品合规性要求提升市场准入门槛

第十二条强调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并禁止设置恶意程序。合规性门槛的抬升将加速行业洗牌,技术实力强、符合标准的生产商有望扩大市场份额,低端产品逐步退出市场。

3.隐私保护功能催生细分需求

第十三条要求设备安装需合理确定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推动制造商开发具备隐私遮蔽、智能分区监控等功能的产品,满足公共场所隐私保护需求。

二、销售商:合规产品需求激增带动渠道升级

1.标准化产品成为市场主流

随着《条例》对设备合规性的严格要求,销售商需调整供应链,优先代理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推动销售渠道向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转型。

2.政府预算项目释放稳定订单

第七条明确政府主导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为销售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供稳定市场空间,尤其是城乡主干道、交通枢纽等场景的设备供应需求。

三、集成商:系统化服务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力

1.统筹规划需求推动项目扩容

第六条要求地方政府避免重复建设,第七条细化公共场所建设责任,促使集成商在政府主导的大型项目中提供整体规划、资源整合服务,承接跨区域、跨场景的系统集成订单。

2.安全管理与运维服务需求增长

第十五条要求系统完善防攻击、防泄露等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六条强调信息调用登记制度,推动集成商提供网络安全加固、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及运维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3.备案与合规服务开辟新业务

第十四条的备案制度要求系统信息动态报备,集成商可拓展备案咨询、系统合规性检测等增值服务,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四、全行业协同发展:产业链生态优化

1.跨领域合作机遇显现

第十八条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保障传输安全,推动安防企业与通信服务商合作开发安全传输解决方案,形成设备+网络+数据一体化服务模式。

2.行业自律与品牌价值提升

第四条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自律,促使企业通过合规经营树立品牌形象,头部企业有望通过参与标准制定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五、规范化与智能化双轮驱动,安防行业步入高质量发展周期

  《条例》的出台不仅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划定了清晰边界,更通过技术标准、隐私保护、安全管理等要求,倒逼安防行业向规范化、智能化升级。对生产商而言,技术研发与标准适配能力成为关键;对销售商而言,合规产品供应链整合是核心;对集成商而言,系统化服务与安全管理能力将决定市场地位。随着政府预算投入增加和公共场所建设需求释放,安防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增长周期,技术领先、合规性强的企业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如有侵权或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点赞(72)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3 条评论

admin 6年前 回复TA

完全赞同这样的说法,欢迎提供你的意见或建议。

admin 6年前 回复TA

@admin 每个人都应该来尝试下的产品。

admin 6年前 回复TA

看起来的确很疯狂,很值得一试。谁让他们创造了一款人们可以使用的产品,与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其他消费类产品不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